这几年,一般社团法人的设立数量逐年增加,“一般社团法人〇〇”这样的名字很常见。不是株式会社,也不是NPO法人,设立一般社团法人的好处是什么呢?一般社团法人能进行的业务内容原则上没有限制。可以经营非营利事业、公益事业,也可以经营营利事业。
好处-1 可以在比较短的时间内设立
只需要在公证处认证章程和在法务局登记手续就可以设立。
资料齐全的话,需要7~14个工作日。
好处-2 小规模、少资金也可以设立运营。
一般社团法人最少2名成员开始可以设立,董事最少只要有1名就可以。所以可以以少人数设立。成员也可以兼任理事。
※但如果是非营利型协会的话,需要3名以上的理事。
另外,没有资本制度,资产即使是0日元也可以成立。
好处-3 有一定的税制优惠(但只限于非营利型法人)
一般社团法人和株式会社一样,基本上都是对收益征税。
但法人所进行的业务为非营利的,以谋求会员共同利益的活动为主要事业的,或者确保一定以上非营利的,视作为“非营利型”法人。在这种情况下,除了收益事业以外的收入是不被征税的。
另外,以公益事业为主进行的一般社团法人,被认定为公益社团法人的话,可以享受当地关于法人税等的优惠政策。
一般社团法人和一般财团法人分为以下3种
1. 法人所进行的业务为非营利的 (非营利型法人)
2. 以公益活动为目的的法人 (非营利型法人)
3. 1.和2.以外
关于1.和2.能受到一定的税制优惠措施的同时,法人运营也会受到一定的制约。关于3.,虽然法人运营很自由,但是不能享受税制优惠。以非营利为主要目的的与NPO法人相比,虽然在法人运营上的制约(没有行政厅的许可和监督等)较小,但是能够得到同等的税制优惠,可以说是相当有利的。
最近,想设立 “商务协会”的经营者,多半会选择设立一般社团法人。
希望充分了解优点和缺点后,在理解的基础上进行设立的准备是很重要的。